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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衍义阳之鉴 宋 · 李舜臣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八五五、江东十鉴
臣闻夷狄之所以据有中原者,非其自为之也,皆中原之人诲之。
石勒者,张宾也;
苻坚者,王猛也;
诲魏太武者,崔浩也;
魏孝文者,王肃也。
石勒之欲据襄汉,则张宾止之;
苻坚之欲攻晋室,则王猛止之;
太武之欲袭刘裕,则崔浩止之。
夫数人者,其一时谋机,了无遗策,而于江东之固,俱不敢轻议,独惟王肃一见孝文于邺,首陈伐齐之计,孝文促席移景,不觉其疲,于是图南之规转锐,而王肃、刘昶,遂举数十万之众以向义阳
盖齐人王奂之子,而昶则江南刘宋之后也。
肃之入魏,盖为父复雠;
而昶之入魏,则为国雠。
孝文于此,既以王肃将兵,而又以刘昶益之,盖将以助其忿,而成其必报之雠,其谋深矣。
齐之群帅,疑若不足以禦其锋者,而萧衍扬旗一鼓,遽至于、昶奔遁,流血绛野,则是江东之奇才良策,固自不乏。
萧齐者,初不必锁长江而自守,以久拓跋氏之强。
然魏兵才退,而齐人亦遂解严。
此其故何也?
盖齐之群帅,其设奇制变者,独萧衍一人,而其他如王广之辈,例皆畏懦闇弱,不足与共摧大敌。
、昶巾箱中所藏之敕,亦但曰:「若得萧衍,则江东吾有」。
以此而观,则广之不能胜以攻魏者,为将不武故也。
魏孝文之谋齐,非一旦日也。
粤自邢峦一战既归之后,躬造河桥,亲选步骑,将欲并吞江南,而定都于洛阳,一旦欲自举兵,燕代诸将,稽颡戎马之前,以止其行。
已而因王肃之谋,然后决迁都之议。
征南之师,而其国中之六宫,文武从官家属,悉迁之于洛阳
然中国圣贤之宅,非丑夷猘子之所宜据,是以其时老酋宿将,皆不乐是迁,虽至亲骨肉之间,如其子恂者,亦且苦河南之热,而潜遁于北。
则是孝文以独夫之身,而旅寄于中国焉耳。
虽则王肃、崔光从而和之,而贵戚旧臣,相与忿疾。
孝文者,方且今日易北人之姓,明日禁北俗之语,又明日禁北俗之代还,故子恂内逆,而穆秦外叛,则其衅盖可知矣。
当此之时,轻捐数十万金而遣一二辨士,掉舌以行反间之计,使其侯王将相内自相图,然后厉兵秣马,乘间而疾攻之,则一举可以剿除,而匹马不还于阴山之北矣。
奈何齐之君臣虑不及此!
独一萧衍,其智差可以办事,而一时诸将畏懦不武,又莫肯共为大举深入之计,致使其密谋奇术,特用之于义阳一战之间。
观其屯下梁之城,塞凿岘之险,守雉脚之路,据贤首之山,以通西关,以临贼垒,此奇策也。
以此之策,三方犄角而出奇不意,则破贼必矣,而犹未敢轻用也。
两军既接,而坚壁以拒王肃,一鼓既退,而遗书以疑刘昶
使夫二人者,猜隙已成,而后扬鞭搏胜,此则先用间而后用奇,固非王广之辈所得而知也。
夫魏人以阴山数十万之步骑,而聚攻三关,非用奇而绕其后,则何以禦其强?
王肃、刘俱有复仇之深忿,而同舟共济,非用间以散其谋,则何以当其锐?
先之以间,而继之以奇,其机谋盖妙天下矣。
向使推是计以内间于燕代之旧臣,俾仇敌之兵,盖可以进屠丑类而清河洛,何止于流血绛野,单马遁去也哉!
呜呼!
拓跋氏世居北荒,远于诸夏。
逮至明元之世,以云、代苦饥,将谋徙,而崔浩之徒极言其不可,于是复归阴山,而时出以挠中原。
宋齐之君臣,盖尝深患之,而不能径探其巢穴,则以其远故也。
乃今徙都河南,据非所宜,欲自送死,而一时权臣又且不相为谋,则其危亡之衅端自可见。
而齐人隔在江外,拱手而莫之发,致使拓跋之遗种徜徉于中原,而盗吾先世之诗书礼乐,以文其固陋,以洗其腥秽,而齐若无所知闻者。
岂以为无预吾事,而恝然忘之哉?
夫齐自高祖与魏一战,而大江南北两朝遂讲和好,玉帛相往来,贺庆相遗问者,往往一岁之间而于再于三。
间尝屈指数之,自永明元年延兴元年,魏人来聘于齐者凡九,自刘缵至于刘齐之所聘于魏者凡八。
循其迹而观之,疑若情好款密,必不以一矢相加遗;
邢峦一归之后,遽起南征之师,则虏人之诡诈百出,岂可以一退之故置而不问?
齐之所以不暇大举以攻魏者,抑有由也。
明帝之所以继统承业,非有贤明仁孝之声闻于天下,其视揖逊相受者惭德多矣。
而其见之行事者,又不能推赤心以置人腹中,徒欲多为杀伐,以去其不附己者。
观其永泰之诛,典签之祸,高、武、文、惠之诸子,死于兵者殆尽,而高、武任事之臣,如曹武,如王钦则,如陈显达,则又怀不自安,日惧诛戮,其间以癃老退黜而免者,仅无一二。
君臣之间,惴惴然常有更相疑忌之意,故虽强寇迫境,而一时诸将莫不观望进退。
独惟萧衍一军奋戈以直前,而王广之徒拥众徘徊,竟莫一助。
此虽则诸将闇懦不武之罪,亦帝之平日疑忌,有以致之云耳。
倘使明帝于授受之际,一出于正,而即位之初,又能敦叙宗室之懿亲,以茂其本支,收召先朝之耆老,以为之心腹,则其国已具胜势,将见宗族协谋,将相效力,以扫除滔天之寇,而敌人之衅,不容坐视而不进。
惜乎其国之本已先自拔,而不暇鸣鼓以攻之,徒使萧衍之奇兵,才一见于义阳之战,而旋即班师。
可胜惜哉!
世之觇国者,知齐人之所以不振,则知今日之所以必胜矣,惟上之人亟图之。
令礼部太常寺详议宗庙合行典礼诏崇宁三年九月 北宋 · 宋徽宗
 出处:全宋文卷三五五七、《宋会要辑稿》礼一五之五七(第一册第六七九页)、《宋朝事实》卷六、《文献通考》卷九四
有天下者事七世,古之道也。
惟我治朝,祖功宗德,圣贤之君六七作,休烈之盛,轶于古先。
尊为不祧者至于五宗,迁毁之礼近及祖考。
永惟景祐钦崇之诏已行而不敢踰,暨我元符尊奉之文既隆而不可杀,虽欲如古,莫可得也。
博考诸儒之说,详求列辟之宜。
顾守经无以见其全,而适时当必通其变。
爰援众议,肇作彝伦。
推恩以称情而为宜,则礼以义起而无愧
是用酌郑氏四亲之论,取王肃九庙之规,参合二家之言,著为一代之典。
自我作古,垂之将来,庶安宗之灵,以永邦家之福。
其合行典礼,令礼部、太常寺详议奏闻。
同母异父昆弟大功服 南朝宋 · 庾蔚之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十三
自以同生成亲,继父同居,由有功而致服,二服之来,其礼乖殊。
以为因继父而有服者,失之远矣。
马昭曰:异父昆弟,恩系于母,不于继父。
继父,绝族者也。
母同生,故为亲者属,虽不同居,犹相为服。
王肃以为从于继父而服,又言同居,乃失之远矣」。
子游、狄仪,或言齐缞,或言大功,趋于轻重,不疑于有无也。
《家语》之言,固所未信。
子游古之习礼者也,从之不亦可乎(《通典》九十一。)
诸侯公卿妻为皇后 南朝宋 · 庾蔚之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十二
《服问》云:「君为天子三年,夫人如外宗之为君」。
郑玄注云:「外宗,君外亲之妇也。
其夫与诸侯为兄弟,服斩,妻从服周。
诸侯为天子服斩,夫人亦从服周」。
王肃注云:「外宗,外女之嫁于卿大夫者也为君服周」。
郑、王虽小异,而同谓夫服君斩缞,故妻从服周耳。
未闻王妃服后与不?
《杂记》云:「外宗君夫人,犹内宗也」。
郑注:「皆谓嫁于国中者也。为君服斩缞,夫人齐缞,不敢以其亲服服至尊。外宗谓姑姊之女,舅之女及从母,皆是也。内宗五属之亲也。其无服而嫁于诸臣者,从为夫之君。」按先儒皆以有亲服之故,成以君臣之服。琅琊王妃者,是司马道子妻,于孝武定后,本绨姒小功之服。王者绝旁亲,故宜成以臣妾齐琅之周。(《通典》八十一,晋泰元中,琅琊王纳妃,裁登车,而定后凶祸至,即依在途遭丧,改服即位哭。)
殷祭议 南朝宋 · 朱膺之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十一
《虞礼》云:「中月而𧝓,是月也吉祭,犹未配」。
谓二十七月既𧝓祭,当四时之祭日,则未以其妃配,哀未忘也。
推此而言,未𧝓不得祭也。
又《春秋》闵公二年,吉禘于庄公
郑玄云:「闵公心惧于难,务自尊成以厌其祸,凡二十二月而除丧,又不𧝓」。
云又不𧝓明𧝓内不得禘也。
王肃等言于魏朝云,今权宜存古礼,俟毕三年。
旧说三年丧毕,遇禘则禘,遇袷则袷,郑玄云:「禘以孟夏,袷以孟秋」。
今相承用十月
如宏所上《公羊》之文,如为有疑,亦以鲁闵设服,因言丧之纪制尔。
何必全许素冠可吉禘。
纵《公羊》异说,官以礼为正,亦求量宜(《宋书·礼志》三,孝建元年十二月太常丞朱膺之议,又见《通典》五十。)
王俭 南齐 · 陆澄
 出处:全齐文卷十五
《易》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弥天地之道,通万物之情。
商瞿田何,其间五传,年未为远,无讹杂之失;
秦所不焚,无崩坏之弊。
虽有异家之学,同以象数为宗。
数百年后,乃有王弼
王济所悟者多,何必能顿废前儒。
若谓《易》道尽于王弼,方须大论,意者无乃仁智殊见。
四道异传,无体不可以一体求,屡迁不可以一迁执也。
晋太兴四年太常荀崧请置《周易》郑玄注博士,行乎前代,于时政由王、庾,皆隽神清识,能言玄远,舍辅嗣而用康成,岂其妄然。
泰元立王肃《易》,当以在、弼之间。
元嘉建学之始,、弼两立。
颜延之祭酒,黜郑置王,意在贵,事成败儒。
今若不大弘儒风,则无所立学,众经皆儒,惟《易》独不可弃,儒不可缺。
谓宜并存,所以合无体之义。
于注经中已举《系辞》,故不复别注。
今若专取《易》,则《系》说无注。
《左氏》泰元取服虔,而兼取贾逵《经》,服传无《经》,虽在注中,而传又有无《经》者故也。
今留服而去贾,则《经》有所阙。
杜预注《传》,王弼注《易》,俱是晚出,并贵后生。
杜之异古,未如王之夺实,祖述前儒,特举其违。
又释例之作,所引惟深。
《谷梁》泰元旧有麋信注,颜益以范宁,麋犹如故。
颜论闰分范注,当以同我者亲。
常谓《谷梁》劣,《公羊》为注者又不尽善,竟无及《公羊》之有何休,恐不足两立。
必谓范善,便当除麋。
世有一《孝经》,题为郑玄注,观其用辞,不与注书相类。
自序所注众书,亦无《孝经》,且为小学之类,不宜列在帝典(《南齐书·陆澄传》,《南史》四十八《陆澄传》)
明堂配飨又议 南朝 · 何佟之
 出处:全梁文卷四十九
案祭法,有虞氏黄帝而郊喾,祖颛项而宗尧,周人禘喾而郊稷,祖文王宗武王
郑玄云:禘郊祖宗,谓祭祀以配食也。
禘,谓祀昊天于圜丘也。
祭上帝于南郊曰祭,祀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。
郊祭一帝,而明堂祭五帝,小德配寡,大德配众。
王肃云:祖宗是庙不毁之名。
果如言,殷有三祖三宗,并应不毁,何故止称汤契?
且王者之后存焉,宁立尧顼之庙,传世祀之乎?
汉文以高祖配泰畤,至武帝立明堂,复以高祖配食,一人西配,有乖圣典。
自汉明以来,未能反者。
故明堂无兼配之祀。
窃谓先皇列二帝于文祖,尊新庙为高宗,并世祖而泛配,以申圣主严父之义。
先皇于武皇,偷则第为季,义则经为臣,设配飨之坐,应在世祖之下,并列,俱西向(《南齐书·礼志》上,永元二年佟之又建议。)
社稷位向议 南朝 · 何佟之
 出处:全梁文卷四十九
案礼记郊特牲,社祭土,而主阴气也,君南向于北墉下,答阴之义也。
郑玄云:答,犹对也。
北墉,社内北墙也。
王肃云:阴气北向,故君南向以答之。
答之为言,是相对之称,知古祭社,北向设位,斋宫南向明矣。
近代相承,帝社南向,太社及稷并东向,而斋官位在帝社坛北,西向,于神背后行礼,又名稷为稷社,甚乖礼意,未及知失在何时。
原此理当未久,窃以皇齐改物,礼乐惟新,中国之神,莫贵于社,若遂仍前谬,惧亏盛典。
谓二社语其义则殊,论其神则一,位并宜北向。
稷若北向,则成相背。
稷是百谷之总神,非阴气之主,宜依先东向,斋官立社坛东北,南向立,东为上,诸执事西向立,南为上。
稷依社无兼称。
今若欲尊崇,正可名为太稷耳,岂得谓为稷社邪?
腊祠太社日近,案奏事御改定仪注(《书礼志》,永明十一年,兼祠部郎何佟之议,又见通典四十五)
雩祭依明堂议 南朝 · 何佟之
 出处:全梁文卷四十九
周礼司巫云:若国大旱,则帅巫而舞雩。
郑玄云:雩,旱祭也,天子于上帝,诸侯以下,于上公之神。
又女巫云:旱则舞雩。
郑玄云:使女巫舞旱祭,崇阴也。
郑众云:求雨以女巫。
礼记月令云: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原,乃大雩帝,用盛乐,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,以祈谷实。
郑玄云,阳气盛而恒旱。
山川百原,能兴云致雨者也,水所出为百原,必先祭其本。
雩,吁嗟求雨之祭也,雩帝,谓为坛南郊之旁,祭五精之帝,配以先帝也。
自鼗鞞至柷敔,为盛乐,他雩用歌舞而己。
百辟卿士,古者上公以下,谓勾龙后稷之类也。
春秋传曰:龙见而雩,止当以四月
王肃云:大雩,求雨之祭也。
传曰:龙见而雩,谓四月也,若五月六月大旱,亦用雩,礼于五月著雩义也。
晋永和中中丞启雩制在国之南为坛,祈上帝百辟,舞童八列,六十四人,歌云汉诗,皆以孟夏得雨报太牢。
于时博士议,旧有坛,汉魏各自讨寻,月令云:命有司祈祀山川百原,乃大雩。
又云: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。
则大雩所祭,唯应祭五精之帝而己,勾芒等五神,既是五帝之佐,依郑玄说,宜配食于庭也。
郑玄云:雩坛在南郊坛之旁。
而不辨东西,寻地道尊右,雩坛方郊坛为轻,理应在左,宜于郊坛之东,营城之外筑坛,既祭五帝,谓坛宜员。
寻雩坛高广,礼传无明文。
案觐礼,设方明之祀,为坛高四尺,用圭璋等六玉,礼天地四方之神,王者率诸侯亲亲礼,为所以教尊尊也。
雩祭五帝,粗可依放。
谓今筑坛,宜崇四尺,其广轮仍以四为度,径四丈,周员十二丈,而四阶也。
设五帝之位,各以其方,如在明堂之仪。
皇齐以世祖配五精于明堂,今亦宜配飨于雩坛矣。
古者孟春郊祀,祈嘉谷孟夏雩祭,祈甘雨,二祭虽殊,而所为者一,礼唯有冬至报天,初无得雨赛帝,今虽阙冬至之祭,而南郊兼祈报之礼,理不容别有赛答之事也。
礼祀帝于郊,则所尚省费,周祭灵威仰若后稷,各用一牲,今祀五帝世祖,亦宜各用一犊,斯外悉如南郊之礼也。
武皇遏密未终,自可不奏盛乐。
至于旱祭舞雩,盖是吁嗟之义,既非存欢乐,谓此不涉嫌,其馀祝史称辞,仰祈灵泽而已。
礼舞雩乃使无阙,今之女巫,并不习歌舞,方就教试,恐不应速;
晋朝之议,使童子,或时取舍之宜也。
司马彪礼仪志云:雩祀著衣,盖是崇阴之义。
今祭服皆缁,差无所革。
其所歌之诗及诸供,须辄勒主者申摄备办(《南齐书礼志》上,建武二年早有司议雩祭依明堂,祠部郎何佟之议。)
为父后为嫁母及继母嫁服 南朝宋 · 崔凯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十六
父卒,继母嫁。
从为之服报,郑玄曰:「尝为母子,贵终其恩也」。
王肃云:「若不随则不服」。
以为「出妻之子为母」,及「父卒继母嫁,从为之服报」,此皆为庶子耳,为父后者皆不服也。
《传》云:「与尊者为体,不敢服其私亲」,此不独为出母言,为继母发。
继母嫁己随,则为之服,则是私也。
为父后者,亦不敢服也。
郑玄云:「尝为母子,贵终其恩,不别嫡庶。
王肃云:「随嫁乃为之服」。
此二议,时人惑焉,以为《齐缞三年章》,继母如母」,则当始终与母同,不得随嫁乃服,不随则不服,如此者不成如母。
为父后者则不服,庶子不服也(《通典》九十四。)
冠婚礼议 南齐 · 徐孝嗣
 出处:全齐文卷二十
夫人伦之始,莫重冠婚,所以尊表成德,结欢两姓
年代污隆,古今殊则,繁简之仪,因时或异。
三加废于士庶,六礼限于天朝,虽因习未久,事难顿改,而大典之要,深宣损益。
案《士冠礼》,三加毕,乃醴冠者,醴则唯一而已,故醴辞无二。
若不醴,则每加辄醮以酒,故醮辞有三。
王肃云:「醴本古,其礼重,酒用时味,其礼轻故也」。
或醴或醮,二三之义,详记于经文。
今皇王冠毕,一酌而已,即可拟古设醴。
而犹用醮辞,实为乖衷。
寻婚礼实篚以四爵,加以合卺,既崇尚质之理,又象泮合之义。
故三饭卒食,再酳用卺。
先儒以礼成好合,事终于三。
然后用卺合。
《仪注》先酳卺,以再以三,有违旨趣。
又《郊特牲》曰:「三王作牢用陶匏」。
言太古之时,无共牢之礼,三王作之,而用太古之器,重夫妇之始也。
今虽以方樏示约,而弥乖昔典。
又连卺以锁,盖出近俗。
复别有牢烛,雕费采饰,亦亏曩制。
方今圣政日隆,声教惟穆,则古昔以敦风,存饩羊以爱礼,沿袭之规,有切治要,嘉礼实重,宜备旧章,谓自今王侯以下冠毕一酌醴,以遵古之义。
醴即用旧文,于事为允。
婚亦依古,以卺酌终酳之酒,并除金银连锁,自馀杂器,悉用埏陶。
堂人执烛,足充爇燎,牢烛华侈,亦宜停省。
庶斫雕可期,移俗有渐(《南齐书·礼志》上,永泰元年尚书令徐孝嗣议,又见《通典》五十八。)
立春在郊无烦迁日启 南齐 · 王俭
 出处:全齐文卷十一
案《礼记·郊特牲》云:「郊之祭也,迎长日之至也,大报天而主日也」。
《易说》「三王之郊,一用夏正」,卢植云:「夏正在冬至后,《传》曰启蛰而郊,此之谓也」。
然则圜丘与郊各自行,不相害也。
郑玄云:「建寅之月,昼夜分而日长矣」。
王肃曰:「周以冬祭天于圜丘,以正月又祭天以祈谷」。
《祭法》称「燔柴太坛」,则圜丘也。
《春秋传》云「启蛰而郊」,则祈谷也。
谨寻《礼》、《传》二文,各有其义,卢、王两说,有若合符。
中朝省二丘以并二郊,即今之郊礼,义在报天,事兼祈谷,既不全以祈农,何必俟夫启蛰。
史官惟见《传》义,未达《礼》旨。
又寻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,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南郊,其月八日立春,此复是近世明例,不以先郊后春为嫌。
若或以元日合朔为碍者,则晋成帝咸康元年正月一日加元服,二日亲祠南郊,元服之重,百僚备列,虽在致斋,行之不疑。
今斋内合朔,此即前准。
若圣心过恭,宁在严洁,合朔之日,散官备防,非预斋之限者,于止车门外别立幔省,若日色有异,则列于省前,望实为允,窃谓无烦迁日(《南齐书·礼志》上。永明元年当南郊,而立春在郊后,世祖欲迁郊,尚书令王俭启。又略见《通典》四十二。)
立学表 北魏 · 刘芳
 出处:全后魏文卷三十八
夫为国家者,罔不崇儒尊道,学校为先,诚复政有质文,兹范不易,谅由万端资始,众务禀法故也。
唐虞已往,典籍无据;
隆周以降,任居虎门。
《周礼·大司徒》「师氏掌以美诏王,居虎门之左,司王朝,掌国中失之事,以教国子弟」。
蔡氏《劝学篇》云:「周之师氏,居虎门左,敷陈六艺,以教国子」。
今之祭酒,即周师氏。
洛阳记》:「国子学宫与天子宫对,太学开阳门外」。
案《学记》云:「古之王者,建国亲民,教学为先」。
郑氏注云:「内则设师保以教,使国子学焉,外则有太学、庠序之官」。
由斯而言,国学在内,太学在外明矣。
案如《洛阳记》,犹有仿像。
臣愚谓今既徒县崧瀍,皇居伊、洛,宫阙府寺,佥复故址,至于国学,岂可舛替?
校量旧事,应在宫门之左。
至如太学,基所炳在,仍旧营构。
太和二十年,发敕立四门博士,于四门置学。
臣案自周已上,学惟目二,或尚西,或尚东,或贵在国,或贵在郊。
爰暨周室,学盖有六。
师氏居内,太学在国,四小在郊。
《礼记》云,周人「养庶老于虞庠,虞庠在国之西郊」,《礼》又云:「天子设四学,当人学而太子齿」。
注云:「四学,周四郊之虞庠也」。
案《大戴·保傅篇》云,帝入东学,尚亲而贵仁;
帝入南学,尚齿而贵信;
帝入西学,尚贤而贵德
帝入北学,尚贵而尊爵;
帝入太学,承师而问道。
周之五学,于此弥彰。
案郑注《学记》,周则六学。
所以然者,注云:「内则设师保以教,使国子学焉,外则有太学、庠序之官」。
此其证也。
汉魏已降,无复四郊。
谨寻先旨,宜在四门。
王肃注云:「天子四郊有学,去王都五十里」。
考之郑氏,不云远近。
太学故坊,基址宽旷,四郊别置,相去辽阔,检督难周。
太学坊并作四门,犹为太广,以臣愚量,同处无嫌。
且今时制置,多循中代,未审四学应从古不?
求集名儒礼官,议其定所(《魏书·刘芳传》)
郊坛疏 北魏 · 刘芳
 出处:全后魏文卷三十八
臣闻国之大事,莫先郊祀,郊祀之本,实在审位。
是以列圣格言,彪炳绵籍;
先儒正论,昭著经史。
臣学谢全经,业乖通古,岂可轻荐瞽言,妄陈管说
窃见所置坛祠远近之宜,考之典制,或未允衷,既曰职司,请陈肤浅。
孟春令》云:「其数八」。
又云:「迎春于东郊」。
卢植云:「东郊,八里之郊也」。
贾逵云:「东郊,木帝太昊,八里」。
许慎云:「东郊,八里郊也」。
郑玄孟春令》注云:「王居明堂。
《礼》曰:王出十五里迎岁,盖殷礼也。
周礼,近郊五十里」。
郑玄别注云:「东郊,去都城八里」。
高诱云:「迎春气于东方八里郊也」。
王肃云:「东郊,八里,因木数也」。
此皆同谓春郊八里之明据也。
孟夏令》云:「其数七」。
又云:「迎夏于南郊」。
卢植云:「南郊,七里郊也」。
贾逵云:「南郊,火帝炎帝,七里」。
许慎云:「南郊,七里郊也」。
郑玄云:「南郊,去都城七里」。
高诱云:「南郊七里之郊也」。
王肃云:「南郊,七里,因火数也」。
此又南郊七里之审据也。
《中央令》云:「其数五」。
卢植云:「中郊,五里之郊也」。
贾逵云:「中央黄帝之位,并南郊之季,故云兆五帝于四郊也」。
郑玄云:「中郊,西南未地,去都城五里」。
此又中郊五里之审据也。
孟秋令》云:「其数九」。
又曰:「迎秋于西郊」。
卢植云:「西郊,九里郊」。
贾逵云:「西郊,金帝少暤,九里」。
许慎云:「西郊,九里郊也」。
郑玄云:「西郊,去都城九里」。
高诱云:「西郊,九里之郊也」。
王肃云:「西郊,九里,因金数也」。
此又西郊九里之审据也。
孟冬令》云:「其数六」。
又云:「迎冬于北郊」。
卢植云:「北郊,六里郊也」。
贾逵云:「北郊颛顼,六里」。
许慎云:「北郊,六里郊也」。
郑玄云:「北郊,去都城六里」。
高诱云:「北郊,六里之郊也」。
王肃云:「北郊,六里,因水数也」。
此又北郊六里之审据也。
宋氏《含文嘉》注云:「《周礼》:王畿千里,二十分其一,以为近郊。
近郊五十里,倍之为远。
郊迎王气,盖于近郊。
汉不设王畿,则以其方数为郊处,故东郊八里,南郊七里,西郊九里北郊六里,中郊在西南未地、五里」。
《祭祀志》云:「建武二年正月,初制郊兆于雒阳城南七里。
依采元始中故事,北郊雒阳城北四里」。
此又汉世南、北郊之明据也。
今地只准此。
至如三十里之郊,进乖郑玄所引殷、周二代之据,退违汉、魏所行故事。
凡邑外曰郊,今计四郊,各以郭门为限,里数依上。
《礼》:「朝拜曰月,皆于东西门外」。
今日月之位,去城东西路各三十,窃又未审。
《礼》又云:「祭日于坛,祭月于坎」。
今计造如上。
《礼仪志》云:「立高禖祠于城南」。
不云里数,故今仍旧。
灵星本非礼事,兆自汉初,专为祈田,恒隶郡县。
《郊祀志》云:「高祖五年,制诏御史,其令天下立灵星祠,牲用太牢,县邑令长侍得祠」。
晋祠令云:「郡、县、国祠稷、社、先农,县又祠灵星」。
此灵星在天下诸县之明据也。
周公所以别在洛阳者,盖姬旦创成洛邑,故传世洛阳,崇祠不绝,以彰厥庸。
夷齐庙者,亦世为洛阳界内神祠。
今并移太常,恐乖其本。
天下此类甚众,皆当部郡县修理,公私施之祷请。
窃惟太常所神祇,自有常限,无宜临时斟酌以意,若遂尔妄营,则不免淫祀。
二祠太常,在洛阳,于国一也。
然贵在审本。
臣以愚蔽,谬忝今职,考括坟籍,博采群议,既无异端,谓粗可依据。
今玄冬务隙,野罄人闲,迁易郊坛,二三为便(《魏书·刘芳传》、《北史》四十二。)
郊庙不宫悬制 南梁 · 萧衍
 出处:全梁文卷一
先儒皆以宗庙宜设宫悬。
案《周官》,奏黄钟,歌大吕,舞云门,以祀天神。
奏太簇,歌应钟,舞咸池,以祭地祇。
奏夷则,歌小吕,舞大濩,以飨先妣。
奏无射,歌夹钟,舞大武,以享先祖。
书云,戛击鸣球,搏拊琴瑟以咏,祖考来格,下管鼗鼓,合止柷敔,笙镛以间。
《周礼》则分乐享祀,虞书则止鸣四悬,求之于古,无宫硼悬之文。
案所以不宫悬者,事人礼缛,事神礼简。
《礼器》云,天子之堂九尺。
而至敬不坛。
天子龙兖。
而至敬不文。
观天下物无可以称其德者,则以少为贵。
郊特牲云,宗庙之器,可用也而不可使其利,所以交于神也。
不可以同于所安乐之义也。
王肃初不分析此前数旨,直言用天子之制。
若郊庙既均其制,二神礼文,复何以同?
今宜祀天地宗庙,逐所应须,便即设之,则非宫非轩,非判非特,直以致敬所应施用耳(《通典》一百四十七)
奏请依旧改检 北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后魏文卷四十六
考以显能,陟由绩著,升明退暗,于是乎在。
自百寮旷察,四稔于兹,请依旧式,考检能否(《魏书·王肃传》)
奏停祫祭应待三年终 北魏 · 元澄
 出处:全后魏文卷十七
太常卿崔亮上言:「秋七月应祫祭于太祖,今世宗宣武皇帝主虽入庙,然烝尝时祭,犹别寝室,至于殷祫,宜存古典。
案《礼》,三年丧毕,祫于太祖,明年禘春于群庙。
又案杜预亦云,卒哭而除,三年丧毕而禘。
魏武宣后以太和四年六月崩,其月既葬,除服即吉。
四时行事,而犹未禘。
王肃、韦诞并以为今除即吉,故持时祭。
至于禘祫,宜存古礼。
高堂隆亦如议,于是停不殷祭。
仰寻太和二十三年四月一日高祖孝文皇帝崩,其年十月祭庙,景明二年秋七月,祫于太祖,三年,祫于群庙。
三年乃祫。
谨准古礼及晋魏之议,并景明故事,愚谓来秋七月祫祭应停,宜待三年终,乃后禘祫(《魏书·礼志》二。延昌四年三月甲子尚书令任城王澄奏。)
议祫禘诏太和十三年五月壬戌 北魏 · 拓跋宏
 出处:全后魏文卷四
《礼记·祭法》称:「有虞氏禘黄帝
《大传》曰禘其祖之所自出」,又称「不王不禘」,《论》曰「禘自既灌」。
《诗·颂》:「《长发》,大禘」。
《尔雅》曰:「禘,大祭也」。
夏殷四时祭:示勺、禘、烝、尝,周改禘为示勺,《祭义》称「春禘秋尝」,亦夏殷祭也。
《王制》称:「犆示勺、祫禘、祫尝、祫烝」。
其礼传之文如此。
郑玄解禘,天子祭圆丘曰禘,祭宗庙大祭亦曰禘。
三年一祫,五年一禘。
祫则合群毁庙之主于太庙,合而祭之。
禘则增及百官配食者,审谛而祭之。
天子先禘祫而后时祭,诸侯先时祭而后禘祫。
鲁礼,三年丧毕而祫,明年而禘。
圆丘、宗庙大祭俱称禘,祭有两禘明也。
王肃解禘祫,称天子诸侯皆禘于宗庙,非祭天之祭。
郊祀后稷不称禘,宗庙称禘。
禘、祫一名也,合而祭之故称祫,审谛之故称禘,非两祭之名。
三年一祫,五年一禘,总而互举之,故称五年再殷祭,不言一禘一祫,断可知矣。
礼文大略,诸儒之说,尽具于此。
卿等便可议其是非(《魏书·礼志》一。太和十三年五月壬戌高祖临皇信堂,引见群臣诏。又见《通典》五十。)
诏答王肃太和二十二年三月 北魏 · 拓跋宏
 出处:全后魏文卷七
得表,览之怃然,观卿意非专在水,当是以藻等锐兵新败于前,事往势难故也。
朕若分兵,遣之非多,会无所制,多遣则禁旅难阙。
今日之计,唯当作必克之举,不可为狐疑之师,徒失南兖也。
卿便息意停彼,以图义阳之寇。
宜止则止,还取义阳
宜下则下,镇军淮北
深量二途,勿致重爽。
孟表粮尽,军不及至,致失涡阳,卿之过也(《魏书·王肃传》。肃讨义阳,未克,而齐将裴叔业寇祸阳。刘藻等救之,为叔业所败。肃求更遣军援涡阳。诏云云。肃乃解义阳之围,以赴涡阳。《孝明纪》:乙未,诏将军郑思明、严虚敬、宇文福等三军继援。)
王肃太和二十二年正月 北魏 · 拓跋宏
 出处:全后魏文卷七
夫知己贵义,君臣务恩,不能矜灾恤祸,恩义焉措?
卿情同伍员,怀酷归朕,然未能剪一雠人,馘彼凶帅,何尝不兴言愤叹,羡吴闾而恤息。
比获萧鸾辅国将军黄瑶起,乃知是卿怨也。
寻当付,微望纾泄,使吾见卿之日,差得缓怀(《魏书·王肃传》。既平汉阳,诏肃云云。初,齐武之收肃父奂也,司马黄瑶起攻奂杀之,故诏云然。)